1995年,美国有个州的高等法院拒绝受理一起案件,因为原告人没有确切的诉因告被告人。法院同时命令该原告人不得再以同样的诉因告被告人。尽管如此,原告人又以同样的诉因告被告人。该州的上诉法院也判决这起案件没有确切的诉因。法院同时命令原告人赔偿被告人的辩护费用。原告人再上诉。原告人是否应当支付被告人的律师费用?
其结局是:不仅原告人要赔偿,其律师也要赔偿对方律师费共两万六千美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