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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赖”妈妈拒付抚养费 律师:依新法可罚1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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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红网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4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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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网联动律师、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炎辉认为,对于“老赖”妈妈拒付抚养费的行为,网友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“如仍拒不履行其义务,根据4月1日新实施的《民事诉讼法》,法院可对其开出万元罚单,并可予以拘留。”
该网友在帖中称,该网友与前妻于2006年登记结婚,婚后生育一子。婚初两人夫妻感情尚可,后因家庭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,致使夫妻感情破裂。2007年3月,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,儿子由男方负责抚养教育,女方需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直至儿子成年为止,钱款于每月5日前付清。
“离婚到现在已整整一年时间,但前妻从未支付过儿子的抚养费用。”该网友称,前妻并非没有支付能力,前不久还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商品房。对此,他来到红网《百姓呼声》栏目发帖咨询,希望红网联动律师能对这一令他“头疼”的问题进行法律分析。
李律师分析称,新《民事诉讼法》104条第一款规定,对付“老赖”,个人罚款最高1万元,单位罚款最高30万元,罚款金额比此前的旧《民事诉讼法》高出10倍。同时,对于仍不履行义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,还可以予以拘留。“新《民事诉讼法》的实施对严惩‘老赖’、破解执行难,无疑是提供了一把‘尚方宝剑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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